蒙城县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蒙公司”)、蒙城县兴农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农公司”)等三家公司是县政府直属的国有独资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管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名(金融财会类1名、工程管理类1名);兴农公司副总经理1名(工程管理类)、总会计师1名;县兴蒙公司副总经理1名(金融财会类)。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热爱国资国企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
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强的工作执行力。
具有国民序列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金融等相关专业(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2)。
年龄在45周岁(1973年4月16日以后出生)及以下,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较强的工作压力。
(二)任职条件。
(1)副总经理。满足以下任一项均可。其中兴蒙公司副总经理须金融财会专业,且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
1. 副科级3年以上(含3年,以下同),且具备财会、金融、工程等相关专业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党政机关任职科员级干部10年以上,或事业单位任职科员级干部10年以上、且具备财税金融或工程等相关专业不低于5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3、县级直属及县级以上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且具备财税金融或工程等相关专业不低于5年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4、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以上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财税金融或工程相关从业经验。
(2)总会计师。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会计职称满5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直属及县级以上直属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部门主要负责人),10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验;
2、副科级(含同等待遇)3年以上,且具备5年以上财会管理工作经验;
3、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以上财税管理工作经验。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刑事处罚的;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撤销资格未逾五年的。
2、因个人原因,发生安全、质量等重大责任事故,或出现严重亏损,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薪酬待遇
具体薪酬待遇按县政府(县国资委)制定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2019年4月4日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有意报考者请访问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下载《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招聘高管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6日-4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蒙城县财政局(国资委)后院南二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地址:蒙城县周元西路144号)
3、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1)相关工作业绩报告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三)资格初审
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综合分析个人专业背景、工作经历和实绩的基础上进行初选,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同一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如不足6人,但达到3人以上的,直接进入面试程序,面试成绩需高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领取笔试通知书时间另行公告。
(四)笔试
考试范围:领导干部综合知识40%、专业知识60%(会计、金融、工程等),一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进行公布。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岗位数量,按照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按照5:5的权重综合最后得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如直接面试,面试成绩需高于60分),进入考察人员名单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蒙城先锋网、蒙城县财政局网进行公布。考察由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对考察对象的适岗性作出对比分析、综合评价,并对考察对象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
(七)体检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体检暂不合格需复检的人员,由体检医院通知考生本人,务必于指定时间到原体检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研究决定及任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职位拟任人选。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
拟任人选按组织程序任命。
五、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县公开招考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过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
(二)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
3、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558-7626033、0558-7626707
监督电话:0558-7639110、12380-5、0558-7692075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本公告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蒙城县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高管人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docx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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