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招聘计划见《2024年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录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应、历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计算:岗位表中“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17日(含)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参加兴蒙公司招聘考试,完成面试程序后自动放弃者;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企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亲属回避
根据《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回避制度》要求,与公司主管及以上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就职于分管(或所在)的部门/子公司,不得就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人事、财务、审计及合规岗位: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外孙子女等;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侄子女、甥子女等;
(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故报名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时,必须如实填写在兴蒙公司(含下属企业)任职的亲属关系。虚报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和聘用的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10月21日在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址: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三楼综合部(刘海路29号)
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8:00--10月30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
(1)相关工作业绩报告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两寸证件照。
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准确、完整填写报名登记表、简历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我公司承诺对应聘者资料予以保密,资料不予退还,敬请谅解。
(3)所设岗位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则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兴蒙公司综合管理部具体负责,统一在综合管理部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管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成绩相同,则开展二次面试。
(五)体检、考察、递补、公示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实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兴蒙公司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最多可递补两次。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兴蒙公司负责,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根据兴蒙公司需要,按成绩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3.公示: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兴蒙公司官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兴蒙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2.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应岗位的薪酬制度执行。
3.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薪酬福利
1.工资:按照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2.福利:五险两金+学历、司龄补贴+健康体检+生日、传统节日福利+文化活动+职工食堂+其他福利。
3.各类休假:享受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及各类法定假期。
4.各类津补贴:专业技术证书补贴+出差补贴+其他津补贴。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结束一年内,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补充人员的,经公司会议研究同意,可按照流失岗位数从本次进入面试没有被聘用的同岗位人员中择优递补。
(二)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公开招聘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八、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及县国资委将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024年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补录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将通过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558—7696626(兴蒙公司)
监督举报:0558—7622068(县纪委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
0558—7621100(县国资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办公地址:蒙城县刘海路29号
详情请登录:蒙城县开发区兴蒙投资有限公司官网查询(www.ahxmt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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