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省公务员面试真题(7月16日)
材料:
今年年初,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在例行检查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俗称“年终总结”)时,发现216名乡镇(街道)科级领导干部中,有18人存在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或相互抄袭的现象,“有的甚至把2016年的总结时间改为2017年,或者把文中的‘十八大’改为‘十九大’,就交上来了。两个年度的总结,内容95%相似。”
这18名领导干部均被通报批评,并限期重新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交党委书记审核、报区纪委存档。其中,两名相互照抄总结的领导干部还受到了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处理。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郭启文说,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原本是不同的三种处理方式,三种处理方式合并使用,这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中属于顶格处理。“这么大的处理力度,说明了我们当初的震惊程度,也证明了我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春江对东兴区纪委监委的处理持肯定态度,“这是对干部队伍中的形式主义说不。”
近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前往内江现场调查了解此事,有被处理干部说:“年终总结年年交,以为没人看,没想到上级会如此认真。”
突查 这次市纪委的检查有些不寻常
今年1月9日,内江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李婕,带队到东兴区,检查东兴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行前,内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斌告诉李婕:“抓不出问题,你们就不要回来。”
李婕把压力层层传递,要求东兴区纪委接受检查的内容不仅是2017年的,“还要提供2016年的”。
这让迎接检查的李琳有些意外。
李琳是东兴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负责人,她告诉记者:“以前,检查都只看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包括党政‘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等内容。这次市上为什么不按常理出牌、还要前一年的?”
上级机关的不寻常做法,让李琳更加重视这次年终专项督查。她与鞠武利、段治鑫、张婷三位同事商量后,提出了从述责述廉报告入手,深入纠治形式主义新表现的工作思路。征得上级领 导同意后,1月18日,他们马上逐一电话通知乡镇、街道:请立即将班子成员2016年的述责述廉报告交到纪委来。
通知特意没有说明收集的原因。“免得有人弄虚做假,临时篡改。”张婷说,“有的乡镇(街道)不知道为什么要收前一年的。还发生了插曲,有人打电话,说你们是不是通知错了?现在是2018年,应该收2017年的,怎么还会收2016年的?”
1月19日,216份2016年的总结,全部收回来了。
惊讶 两年的报告,改个数字就了事
2017年度的述责述廉报告,早在2017年12月年终考核时,区纪委就收齐了。
2016年度的报稿收上来之后,李琳、鞠武利、段治鑫、张婷四人用了将近一周的时间,逐一对比、仔细察看。李琳说,对比着看,完全是市纪委这次的不寻常之举提醒了她。
逐一对比有两种方式:同一个人,前后两年的报告,纵向对比着看;同一个乡镇(街道)的班子成员,横向对比着看。看着看着,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段治鑫在对比检查苏家乡人大主席曹明的报告时,吃惊地发现——曹明完全在“抄袭自己”。
“他抄袭自己前一年的。前后两年的总结,他只改动了两个处。第一处是标题,2016年是《2016年度述责述廉报告》;2017年是《2017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第二处是总结的第一段第三句话,2016年写的是:以‘十八’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2017年则改动为:以‘十九’重要精神思想为指导。其余几乎一个字没变。”(记者注:原文有误,应为‘十八大’‘十九大’。)
让段治鑫吃惊的事情,还不止于此。曹明前后两年的年终总结比对。
段治鑫把苏家乡与曹明同一个班子的其他几位领导干部的总结又拿来进行比对。
“当时很吃惊!”段治鑫说,苏家乡党委副书记陈秀美的总结,与曹明的几乎完全一样,“两人的总结,内容95%相同。都是三个小标题,只有第一个小标题略有不同:曹明写的是‘加强学习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陈秀美写的则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其余两个小标题完全一样;另外还有一处不同,是最后一段的第一句话,曹明写的是‘作为乡人大主席’,陈秀美写的是‘作为党委副书记’。”
曹明、陈秀美两人同一年的年终总结比对。
段治鑫将自己的发现,汇报给了李琳。
问责 三种处理合并使用 给全区一个警醒
仔细对比后,李琳同样很吃惊,“太不像话了!对组织安排的工作,竟如此敷衍!”
李琳马上将情况汇报给了上级领导,上级领导见此情形也是吃惊不小,马上带着曹明、陈秀美的几份总结,找到了东兴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欧阳健承。
欧阳健承将几份报告亲自对照后,直摇头:“除曹明、陈秀美之外,其他人的呢?”
李琳回答说,其他还有16人,也不同程度存在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或相互抄袭,“个别乡镇的纪委书记,前后两年的报告,甚至只改动了案件数据。”
闻言,欧阳健承说:“每年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都不一样,报告里面都没有体现出来?”
李琳回答:“没有。”
欧阳健承当即决定:“一定要问责!这次要抓典型,给全区一个警醒!”
几天之后的1月31日,东兴区纪委发出“内纪东(2018)7号”文件,对顺河镇、双才镇、苏家乡的18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依据《四川省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决定对曹明、陈秀美进行诫勉谈话。
2月1日下午4时,在苏家乡党委书记李世宏办公室,李世宏对曹明、陈秀美进行了诫勉谈话。
2月6日,曹明、陈秀美的书面检查,交到了区纪委。同时交来的,还有责令重新撰写的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这样的处理,会对当事的干部产生什么影响?”记者问。
李琳回答:“责任追究情况,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将被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内江市东兴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郭启文告诉记者,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原本是不同的三种处理方式,而三种处理方式合并使用,这在“第一种形态”运用中属于顶格处理。“这么大的处理力度,说明我们当初的震惊程度,也证明了我们对此事的重视程度。”
包括曹明、陈秀美在内被处理的18名领导干部,受到的警醒效果也非常明显。有人说:“年终总结年年交,以为没人看,没想到上级会如此认真。”
“声音” 内江市纪委:对形式主义说“不”
对东兴区纪委监委对照搬照抄工作报告的领导干部的处理,内江市纪委监委持肯定态度。
内江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斌对东兴区的做法,评价为“敢于亮剑”。他说,基层干部直面群众,总结回顾一年的工作,岂是简简单单变换几个文字、调整几个数据就能完成的,“这是对党、对组织、对自己、对群众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东兴区对这种浮于表面的作风及时‘亮剑’,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和一致好评。”
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春江,谈及此事时也接连点赞。他说,这是对干部队伍中形式主义坚决说“不”,充分展示了内江市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的政治勇气和驰而不息查纠“四风”、改进作风的责任担当。
在黄春江看来,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责述廉报告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或相互抄袭,“看似文风问题,实则是缺乏担当、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党员领导干部的文风,折射的是其作风和日常工作状态,我们可以由此观察其所在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情况。文风不正、作风不实,必然影响效率、耽误工作,最终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和广大群众的利益。对此类问题,内江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将坚决予以查纠。”
请根据材料回答问题:
1、 请谈谈你对材料的看法。
2、 在单位开展一次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重点是什么?
3、 你是纪委工作人员,检查的时候查到某单位工作人员文字功底差,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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