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园区组织(党群)部门:
为促进全市选调生的有序流动,解决部分市直单位人员短缺的问题,根据《安徽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皖组发〔2018〕12号)及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选调生流动的意见》(组公管〔2018〕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基层开展一次选调生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选计划
此次比选计划为11名,其中:市委办1名,市纪委监委3名,市委统战部1名,民革市委会1名,民进市委会1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名,市妇联1名,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1名。
二、比选时间
1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另行通知。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比选的选调生,需具备以下各项条件:
1、2017年及之前由省委组织部分配至我市的选调生;
2、编制和行政关系在县(区)或乡镇(街道);
3、基层锻炼期已满两年;
4、副科级及以下,且不在任职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及以上;
6、身体健康。
各招录单位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比选程序及要求
(一)比选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统一为1月20日至1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用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单位。报名人员需填写《市直机关面向基层比选选调生报名表》(一式两份),报送至招录单位。
参加比选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原则上按3:1确定。如报名人数过多,招录单位可先进行综合分析、初步筛选;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取消该单位比选,已报名人员可重新报其他单位。
2、比选方式。主要采取面谈、面试、专项测试等形式对拟调入人选进行比选。具体方式由各招录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3、考察。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生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确定人选及公示。招录单位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拟定调入人员,并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办理调动手续。招录单位将比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二)有关要求
1、招录单位须按照组公管〔2018〕13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比选方案,明确比选时间、方式、考察等有关事项。比选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
2、本次比选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由各招录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3、本次比选由市委组织部负责政策解释,咨询电话:8356806。比选报名、组织等由招录单位负责。
五、招录单位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委办:市委办人事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435室),联系人:杨贤英,联系电话:8355051。
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1号楼518室),联系人:张芸,联系电话:2366218。
市委统战部、民革市委会和民进市委会:市委统战部干部科(市行政中心4号楼106室),联系人:潘建朝,联系电话:8355701。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3555号906室),联系人:夏清雅,联系电话:5211089。
市妇联:市妇联组织宣传部(市行政中心4号楼519室),联系人:曾榕,联系电话:8355581。
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综合科(组织人事科)(市行政中心6号楼218室),联系人:杨勇,联系电话:8355778。
中共马鞍山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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