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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安徽选调生面试热点:反食品浪费

发布时间:2021-03-12 13:07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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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试题

  2020年12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会议审议这意味着,反食品浪费将从道德约束上升至法律层面。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1.概括话题,表明主要态度。

  我国餐饮浪费的问题一直存在,甚至成为了一个顽疾,遏制浪费食品乱象,立法是首选的有力武器,将反食品浪费从道德约束上升至法律层面是十分必要的,这部法律草案有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法律力量,从各个环节避免食品浪费,捍卫粮食安全。

  2.分析举措实行的目的、意义:

  (1)背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些年,全社会都在提倡“光盘”行动,近段时间,餐饮浪费现象得到明显遏制,适量点餐、剩菜打包已经成为很多人在外餐饮消费的习惯,在全社会范围内,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日趋浓厚,“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制止“舌尖上的浪费”也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说明制止餐饮浪费工作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当前粮食浪费问题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仍不同程度存在,全社会节约意识仍较为薄弱,制止浪费相关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针对食品浪费中的突出问题,亟待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引领和规范作用。

  (2)意义:

  第一,反食品浪费法的制定,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理念。制定反食品浪费法,将近年来中国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定,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为全社会确立餐饮消费、日常食品消费的基本行为准则,为遏制食品浪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二,有利于发挥法律力量,从各个环节避免食品浪费,捍卫粮食安全。反食品浪费法的制定,强化了食品浪费行为刚性约束,从法规层面使饮食行业的从业者和消费者双赢,有利于遏制食品浪费的势头,厉行节俭,把我们中华文化进一步发扬光大、传承下去,也有利于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

  第三,有利于在遏制食品浪费治理领域,形成“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的治理格局。制止“舌尖上的浪费”,践行“光盘行动”将不仅仅是一种道德约束,更是上升至法律层面,在双管齐下的治理格局之下,形成“节约粮食,文明用餐”社会风气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彰显、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3.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

  但是反食品浪费法在具体操作实施方面,仍存在一些难题,比如:(1)食品浪费的标准如何界定。如什么样的情况属于“明显浪费”,厨余垃圾处理费该按什么标准收等,如何找准法律的切入点,避免大而全小而全,着力解决突出的问题,以保证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2)在执法过程中还要面临如何在实际生活中解释和适用法律的问题,例如,每个人食量不一,不宜用相同标准规定浪费的额度;倡议餐厅推出小份菜,但规格需要设定统一标准,这样才能作为监管处罚的依据;针对餐厅“诱导”消费者点餐的行为,要区分清楚服务员是在推荐优惠促销餐品还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诱导;(3)对于食品企业而言,如何处理“临过期”产品始终是困扰经营者的难题,由此产生的食品浪费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4.提出落实建议、措施

  第一,进一步细化落实条款。接下来,政府部门应在法律基础之上,结合不同地方、不同群体的饮食文化,制定具体的规定条款。要在明确立法目的、尊重法律文本的基础上,界定清楚食品浪费行为的标准和范围,形成合法正当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同时,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如公共用餐、单位食堂、学校用餐、宴席用餐、餐饮外卖平台、超市商场等各类主体责任等等。

  第二,强化各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一方面,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率先发挥示范作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细化完善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规范,加强管理。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推行标准化饮食,科学合理安排用餐数量、形式。另外一方面,餐饮企业自觉落实责任。饭店需主动提醒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提供小份餐等不同规格的选择。主体责任方细化用餐规范后,饭店一定会“适者生存”,遵循规范,细化服务。比如,推出不同规格的菜品,比如半份、少油、少盐等;顾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团体餐也可以进行“量大、量小”的选择,不同于以前仅仅是不同品类的搭配;在餐厅和餐桌醒目位置放置“适量点餐”等标语,使顾客既能享受美食,又不浪费粮食。

  第三,加强执法监管。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责任主体单位、企业的等监督力度,对于餐饮服务提供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造成明显浪费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消费者造成明显浪费,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对于各短视频和网络直播平台中,存在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也应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进行制度性探索,完善配套措施。如建立捐赠需求对接机制,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有关社会组织、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捐赠尚在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未售出食品;发起“共享粮仓”爱心行动。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企业、单位,都可以把剩余的食材放入“共享粮仓”,有需要的市民可以免费领取。这不但避免了浪费,而且通过共享余量食品的方式实现了“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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