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详见《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纪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符合《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岗位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岗位要求等基本条件,其中“35周岁以下”为“1989年2月27日(含)以后出生”。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6.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单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7日至2025年3月3日 17:00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登录新华人力线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masxhrl.ikaowu.com)报名,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工作经验(须提供相应期限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要求上传。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应不小于3:1,如人数不足3:1比例,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等资格。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进入初试环节。
3.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考试
考试采用初试和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初试
(1)初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初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应变处理、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内容。初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当场宣布。
(2)初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初试成绩高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复试
(1)复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复试侧重于考察应聘人员入职意向、职业稳定性、薪酬需求与公司及应聘岗位匹配度等内容。复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当场宣布。
(2)复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复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成绩合成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复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
(五)公示、录用与待遇
1.对初试、复试、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与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对工作能力不强、考核不称职、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合同及公司有关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
3.薪资待遇根据《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4.公示结束后,录用人员须在1个月内到岗,否则视同放弃,将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
五、其他事项
1.进入复试环节未录用且复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人员,将全部纳入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备用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经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和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初试、复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04218(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安徽和州粮食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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