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六安东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操作。
二、报名条件
(一)财务工作人员1名,岗位代码DD001.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专业,取得中级会计师职称,具有5年(含5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熟悉财务工作流程,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3.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胜任岗位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二)财务工作人员2名,岗位代码DD002.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专业,具有2年(含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熟悉财务工作流程,熟悉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3.工作细致,责任感强,有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团队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胜任岗位需要,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00至2024年11月1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六安东都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与五教路交口)。
(三)联系电话:0564-5330926、18256952124李女士。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照片5张;
3.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见附件);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四、资格审查
1.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名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并及时公告。
3.通过资格初审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小于等于5:1的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考核,大于5:1的采取笔试+面试考核。
五、相关考核
1.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无统一材料,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
(3)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查应试人员胜任工作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的考察。面试满分100分,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合成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1.由六安东都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2.因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被聘用人员与六安东都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二)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本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三)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或合同期内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1年)在同批次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一次。
十、其他事项
(一)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纪检监察办公室、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全程参与招聘工作。
(二)本招聘公告由六安东都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六安东都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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