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南谯经开区管委会下属国有企业,为充实加强企业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9月2日(星期一)起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安徽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楼会议室(滁州市南谯区双迎路801号)。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3日(周二)至2024年9月20日(周五),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节假日休息。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个人简历、个人征信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4.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聘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中,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面试比例规定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招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答。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5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薪酬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视情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八、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本公告由滁州理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2180550
监督电话:0550-218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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