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同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应聘人员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各级单位干部职工有亲属关系的要主动说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统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名;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名。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网址: http://ah.chinamine-safety.gov.cn/)、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从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9月3日。
(二)网上报名
1.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平台为“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考生应在2024年8月26日9:00至9月3日18:00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网址: http://ah.chinamine-safety.gov.cn/)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或者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进入本次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查阅岗位资格条件说明并根据个人情况谨慎选择报名岗位,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提交报名表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写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等,因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4日18:00。报名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期间内进入“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2.考生“提交审核”后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审核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再修改,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岗位。
3.对考生资格条件的审核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支付考试服务费45元/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5日18:00。
2.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缴费成功后,由于个人原因,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均不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调整到其他岗位。取消或调整的岗位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公布。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于2024年9月6日9:00至9月7日9:00,通过“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www.bhqhr.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25)进入报名系统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笔试准考证》是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文化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7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的成绩及岗位排名,请登录“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查询或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8:00。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各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及以上)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考生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另行公告。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②《笔试准考证》;③《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④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⑤学历学位证书;⑥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⑦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⑧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由所在单位出具,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报考岗位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需在上述材料中列明所从事工作的具体内容、时间。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工作过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4.人员递补。因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相关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相关岗位专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未完成笔试、面试,未取得有效总成绩或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与拟聘用人员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①笔试成绩高的;②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③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确定体检人选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网站公告。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生自行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的,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后,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1.对拟聘人选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人事司备案后,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所有人员在安徽矿山安全监察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4年(含试用期)。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导致的相应后果自行承担。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或邮箱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51-62966106,0551-62966068。
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551-62966158。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1-62799219,15956958738。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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