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皖发〔2023〕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6部门《关于探索开展“乡编村用”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3〕244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乡村人才振兴,夯实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工作基础,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和美乡村建设和基层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中公开考试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为2名,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中各招聘1名。岗位原则上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所在的乡镇,按照要求,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村工作大学生继续留村任职。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 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2. 男性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女性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3. 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4. 任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县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5. 所在村(社区)党组织2023年星级党支部创评为三星级以上的(含三星级)。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任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见附件1)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女性可放宽至5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 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3.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四)不适宜情形:
凡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立案审查的;
2. 因违纪违法受到党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
3. 曾因民生、三资或个人原因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 其他不适宜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联审、公示、录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通过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定远先锋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定远县政务大楼6楼县委组织部城市组织股;
3. 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县级以上优秀表彰表扬证书等佐证材料;
4. 报考人员由各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进行复审,须填写《定远县“乡编村用”招录报名表》,报名表需由所在乡镇党委盖章,同时提交2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 报考人员分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2个岗位;
6.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的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7.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不足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工作的组织。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1.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采取业绩评分、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4:3:3占比合成总成绩。其中,业绩评分主要将比选对象学历学位、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情况量化为具体分值;笔试主要通过撰写调研报告,测试比选对象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能力;面试主要了解比选对象工作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
2. 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岗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按照5:5的比例加权得分后得出总成绩再进行依次排序。
3.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等其他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方面的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笔试结束后即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时间为15分钟。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9月6日(星期五)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 成绩公布。笔试、面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定远先锋网等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及地点。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录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缺额的,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及联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资格联审。
考察和联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联审均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定远先锋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入编手续。
五、解聘的具体情形和程序
1.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 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 “乡编村用”人员聘用为乡镇在编人员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
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12380-6)。
2. 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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