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是隶属于合肥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合肥关区进出境货物的实验室检测、隔离检疫、研究咨询与检疫风险分析,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化验鉴定、技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
(二)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
安徽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合肥海关口岸门诊部)是隶属于合肥海关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出入境人员传染病监测、预防接种、旅行医学咨询及健康服务;健康体检、职业健康监护、医疗保健及成人预防接种门诊;卫生检疫技术科研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相关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七)在职人员报考应取得相关单位同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因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被公开通报的;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10.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填写《合肥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照片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其中,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另附由培养单位提供的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及专业相关性证明)、在校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毕业生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hfhgrjc@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写明“姓名+毕业院校+报考岗位代码”。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16日17: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有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电子资料审查:根据岗位条件、学历和专业等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审核。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含辅修专业),专业审核按照岗位信息表内所列学科名称及代码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2024年8月20日前发布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栏,同时向考生邮箱发送面谈准考证。
2.现场审查:电子资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参加现场审查,审查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含学业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能反映本人科研成果的证书、论文、获奖作品或表彰奖励文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取消面谈资格。
(三)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面谈,面谈设置自我介绍、结构化面试以及追问3个环节,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环节由合肥海关统一组织。根据面谈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谈综合评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按照规定程序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合肥海关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提交在报考岗位所在单位连续工作5年的保证,如在5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工作调动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所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参加面谈时,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谈准考证。
(四)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回避规定。报考人员凡与合肥海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存在直系亲属等回避情形的,报名时应主动回避或向合肥海关人事教育处咨询。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隐瞒应当回避情形未回避者,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五)2024届毕业生和持国(境)外学历(位)者需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相应学历(位)证书及其认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合肥海关负责解释。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由合肥海关人事教育处组织开展,合肥海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监督及举报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0551-63549557,63549611
合肥海关监督电话:0551-63549720
合肥海关门户网址:http://hefei.customs.gov.cn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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