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南陵县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建立更加管理规范、灵活高效的引进高层次紧缺事业人才机制,根据《南陵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实施细则》以及《南陵县202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目录》,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南陵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9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具体引进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公开引进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24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南陵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引进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4年度南陵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同时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nlx.gov.cn/)、南陵先锋网(http://nl.whxf.gov.cn/)发布,后续各环节信息均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9:00至7月8日17:0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
2.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材料。压缩包名称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个人常用手机号码”。材料发送后,若报名截止日期前未收到邮件回复“收到”二字,须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南陵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电子稿及有本人签字的扫描件各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
(4)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4.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2024年南陵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无法联络的,视为放弃。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引进单位于7月11日前将结果反馈报名人员,报名人员可于7月12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经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会同县人社局复核通过后,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为了更好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执行加分政策,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为综合成绩。其中在专业测试成绩基础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加2分;对报考1200103岗位取得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证书的加1分;对报考1200107岗位取得统计、会计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对报考1200108岗位获得省新闻奖一等奖(主要作者,排名前三名)或取得新闻系列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对报考1200109岗位取得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机械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证书的加2分。同类证书只按最高加分1次,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报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凡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加分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文件)原件的扫描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执行加分政策。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南陵县人社局、南陵县人才发展集团和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专业测试方案另行公布)。
专业测试前开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报名材料。专业测试资格确认合格的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具体专业测试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本次专业测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
(五)体检考察
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加分分值后形成综合成绩,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因需求岗位数限制,未能引进的人员,纳入我县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储备库,一年内有岗位需求时,按程序择优上岗。
(六)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引进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政策待遇
(一)惠才政策。符合我县人才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引进政策待遇。其中: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最高可享受50万人才补贴;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25万人才补贴;引进的“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享受17万人才补贴。
(二)服务管理。引进人才服务期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人才政策兑现由用人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公开引进过程不收取考生费用,同时,凡是非南陵县户籍或非南陵县生源,应邀来南陵参加专业测试的引进人员,给予一次性面试补贴。补贴标准:市内县外200元/人、省内市外500元/人、省外1000元/人。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各环节一经发现考生存在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情况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引进,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本《公告》由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53-6910305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19059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引进单位监督电话:详见附件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日正常办公时间使用(8:00—12:00和14:30—17:30)。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引进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局)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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