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切实健全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机制,畅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晋升通道,现就2024年南陵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招聘;实干担当、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优秀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5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4.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5.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连续任职满3年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任职统计时间截至2024年4月30日);
6.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村党组织书记的,所在村2023年年度“共富指数”处于全县前15位的,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68年4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近5年曾因个人廉洁自律问题受过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所任职村(社区)近2年年度考核在所在镇排名均为后10%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储备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有关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者到任现职村所在镇领取并填写《南陵县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加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择优推荐。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各镇党委逐一对照招聘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并根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推荐,经党委会研究后在《南陵县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报名表》填写推荐意见并收齐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6012室)。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镇材料后,统一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司法、公安、应急管理、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意见,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名单,在南陵先锋网予以公布。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国情省情县情等常识,侧重于基层治理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加分。任职期间个人获市、省、国家级别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3、5分的分值加分,当年同类表彰加分只按最高表彰加分1次。各项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报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凡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证明材料不真实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加分说明:加分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市、省、国家级别表彰”,是指党委、政府表彰;任期内获中央部委、省级机关和部门表彰的,分别按省、市级级别表彰加分(市级机关和部门、各级各类领导小组表彰不加分)。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复印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加分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并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合成加分分值后形成笔试合成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对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新形势下做群众工作以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4.成绩合成。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5:5(笔试合成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四)考察
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镇党委组织实施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体检、考察中,因各种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在南陵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统一调配,签订事业单位储备人员聘用合同,设置3年储备期,储备期间待遇参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照企业职工标准参保)。储备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事业单位储备人员聘用合同、取消各类待遇:
1.因违法违纪被给予党纪处分;
2.连续两年任职村(社区)在镇年度综合考核排名后10%;
3.主动辞职离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或不胜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
4.换届选举期间落选。
3年储备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期满考核,对考核合格者纳入所在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正式聘用后,必须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到龄退休除外),期间因个人原因辞职、考录公务员、违纪违法被免去职务或选举落选等原因离开党组织书记岗位的,所在镇党委解除与获聘人员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再保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同时,正式聘用后,对在村(社区)工作期间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优先晋升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0553-6823551。
政策咨询电话:
籍山镇:0553-6829420
弋江镇:0553-6165478
许镇镇:0553-6271008
三里镇:0553-2390944
何湾镇:0553-6486222
工山镇:0553-6041022
家发镇:0553-6583929
烟墩镇:0553-6311400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陵县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南陵县2024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储备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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