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落实市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规范2024年池州市人民医院社会化用人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具体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计划为30名,不纳入编制管理。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24年4月3日起在池州市人事考试网站(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chizhouhospital.com)等网站上发布。
具体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 4月1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1998年 4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08:00至2024年4月15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考人员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4年4月16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4年4月16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要求的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7日16: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护理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8日16:00之前改报其他岗位。非护理岗位达1:1比例即可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4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详见招聘计划表,每个笔试科目满分为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区,具体考试地点、考场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4月25日09:00至 4月2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1:1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缺额的,在专业测试之前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到池州市人民医院。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四)专业测试及最终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两种形式,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护理岗位专业测试为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最终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0.3+技能操作成绩×0.2)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除护理岗位以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其他岗位最终成绩合成按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5:5的分值比例计算,即按笔试成绩÷1.2×0.5+专业测试成绩×0.5计算,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其中,护理岗位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前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有同分的,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根据拟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市人民医院报到,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到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按照市人民医院要求时间上岗工作。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中,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按照有关规定,医院与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书》,依法缴纳相关保险,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新进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新进人员上岗后,在规定时间内未能通过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考试,视为不合格,市人民医院将解除《聘用合同书》。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启动后的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有关信息将在池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在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考务电话:0566- 2816108、0566-2617353
监督电话:0566-2812293、0566-33931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职位表.xls
池州市人民医院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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