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及报考条件见《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3)。招聘公告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和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当涂县卫健委—其他)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等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相近、相关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学历、学位”界定:“大专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士学位及以上”指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其他学历、学位的界定同上。凡在中央党校、省委党校两年制以上班次(含校内班和函授班)毕业的学员,依据有关规定,承认其等同于国民教育体系相当的学历。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必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具有经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方向须一致。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3月25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合成、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五、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由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应聘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30日14:30—17:30到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监督股(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东路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六楼603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含已核减或取消的岗位)。
2、报名地点:
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楼409室(县妇计中心四楼大会议室);地址: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东路(太平府路与黄池路十字路口)。
3、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照3张以及《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等材料。
其中:
⑴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凭学校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⑵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⑷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4、资格审查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考试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
6、要求
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上述人员于2024年4月23日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鉴定表)到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监督股(当涂县姑孰镇黄池东路县卫健委六楼603室),联系电话:0555-6720601)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当涂县卫健委—其他)发布。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六、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603室法规监督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内容
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2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考试范围。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本次笔试划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凡笔试成绩(含加分)没有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达到所在专业测试组当天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含加分)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和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当涂县卫健委—其他)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按百分制折算)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和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当涂县卫健委—其他)公示7天。
十一、聘用和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并办理入编等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纪律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十三、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http://dangtu.gov.cn)和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当涂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当涂县卫健委—其他)公布,请考生主动、及时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555—6720601(县卫健委法规监督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6710896(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均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2: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2024年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附件4:教育部专业(学科)指导目录.rar
附件下载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80759491.html
当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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