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属芜湖市繁昌区国有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系繁昌区区属国有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拟选聘管理人员2名,现将公开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二、招聘范围
国有或股份制金融系统工作人员。
三、报名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总经理需具备国有或股份制金融系统县(区)级支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经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金融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等专业。
3.副总经理需具备国有或股份制金融系统县(区)级支行中层及以上职务经历。具有金融学类、法学类、经济学类本科(学士)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五年及以上金融工作经历且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报名条件要求的职务经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四)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五)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并如实填写《芜湖市金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选聘报名表》(见附件),线上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指定邮箱(fcqzfgzw@163.com)。
报考者需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
凡弄虚作假或实际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 19日至3月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线下报名地点:繁昌区政府大楼五楼繁昌区财政局(国资委)508办公室。
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数比例不低于5: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选聘计划。
(三)笔试
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胜任管理岗位的基本素质,包括战略思维、政治、经济、法律、金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写作能力、管理基础等知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胜任投融资机构负责人岗位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注重对应试人员责任心、执行力、综合管理能力、行业经营管理能力等素质的考察。
面试按照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招聘岗位的计划,按照5: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统计总成绩时笔试成绩不带入计算,按照面试成绩进行排名确定最终人选。
因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规定在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2次。)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以体检通知为准。
体检医院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予以递补。
(六)考察和聘用
根据选聘岗位和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对体检合格人员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区财政局(国资委)、区人社局等部门对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选聘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各岗位确定1名拟聘人选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后按程序予以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考察过程中,若发现被考察人选不具备岗位能力和水平的,取消聘用。
五、任期及薪酬待遇
1.选聘人员实行任期聘用制,每届任期三年,任期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经批准后可以连任。
2.薪酬待遇:实行年薪制。总经理年薪30万元(基本年薪18万元、绩效年薪12万元);副总经理年薪23万元(基本年薪14万元、绩效年薪9万元)。
3.此次选聘人员若不再担任上述职务,按照区属国有企业职工管理。
咨询电话:0553—7861263
监督举报电话:0553—787902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繁昌区委组织部、繁昌区财政局(国资委)负责解释。
中共芜湖市繁昌区委组织部
芜湖市繁昌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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