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中医医院创建于1984年,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临床科室门类齐全,具有鲜明中医特色和中西医诊疗优势的三级中医医院。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工伤、生育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定点医院,县残疾人等级评定中心。安徽中医药大学教学医院,医院荣获爱婴医院、安徽省敬老文明号、安徽省健康促进医院、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优秀合作共建单位等荣誉称号。
一、人才引进补贴
1、新引进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给予年薪80万,可面议,根据相应的学历、职称等,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缴纳四险一金。
2、硕士研究生(专硕)或已取得规培证书的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10万元/人生活补助;除享受国家、本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给予免费提供住宿或给予1000元/月租房补贴,期限两年。其中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专硕)给予报销读研的学费。
3、应历届临床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除享受国家、本院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给予免费提供住宿或给予1000元/月租房补贴,期限两年。
4、临床专业博士研究生纳入编制管理。临床、护理、医技、药学等医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县级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相关文件规定和中医医院编制周转池实施计划,符合条件的人员逐步纳入编制周转池编制管理。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敬业爱岗,乐于奉献,服从组织,团结协作。
2、身体健康,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国家承认的学历,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
3、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指1996年1月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月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指1979年1月以后出生。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④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简易程序:报名、面试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环节。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0日下午17:00前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附学信网学历证明)、学位证、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岗位要求资格证、《濉溪县中医医 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等材料扫描汇总为一个文件,PDF格式发送至:招聘工作532106326@qq. com邮箱(邮件格式:报考岗位+毕业专业+姓名),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书的可提供本人就业推荐表代替,逾期不再受理网络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工作日时间报名),现场报名地点:濉溪县中医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5、报名人员需扫描附件3二维码加入:《濉溪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群》。
(二)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采取简易程序面试考试,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考试分值: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潜能。设定最低分数线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2、本次面试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学科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主放弃入职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首次合同期限1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及时登录濉溪县中医医院网站查询。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和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4、本公告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医院人事科:0561-6828311
监督电话:
医院纪检监察室:0561-682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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