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1998年11月经安徽省科技厅批准,由芜湖市科技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设立,注册资金3.43亿元。主要宗旨是服务大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双创生态环境,培育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精神。中心总占地面积150亩,已建成17万方,累计投资5.08亿元,包括银湖科技园和龙山科技园两个科技园区。2001年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先后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部省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十个“国字号”品牌,安徽省首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中国科协海智基地、省级科技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等六个“省字号”品牌。获批高新技术企业;成功登录省科技创新专板;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核中,七次获得优秀(A类)。托管运营的芜湖鸠江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科技企业孵化器成功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
因工作需要,中心委托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员工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正式员工3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7.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3年10月25日8:00至2023年11月1日17: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11月1日15: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需提供:①单位开具的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工作岗位及从事岗位年限的证明;②工作证明同期的社保或公积金或医保缴费证明。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设计岗、宣传岗须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作品材料。
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4.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2日12: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面试入围人员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因考生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参加面试确认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环节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由芜湖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与公司签订正式员工合同,执行公司薪酬体系,享受“六险两金”以及完善的工会相关福利待遇。
七、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换。
联系方式(工作日咨询):
招考咨询:0553-5848597、0553-3991379
监督电话:0553-3880205
系统操作问题技术支持:0553-3991818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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