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直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直属国有企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国有企业2023年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及执行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三)年龄条件中所指“35周岁以下”为“1987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单位的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主要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符合岗位要求。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初审合格人员于2023年10月31日9:00-11月4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在缴费结束后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1月5日9:00-12:00,不参加改报的人员可在招考结束后申请退费。
温馨提醒:请考生及时关注初审结果并按时缴纳费用,逾时不予补报补交。
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11月15日9:00-11月17日23:59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行政能力测试》和《申论》按5:5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总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hfgxqzk.pzhl.net/index.php)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经查分环节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所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若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gxq.hefei.gov.cn/)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2.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初选人员的考察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4.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笔试《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s://gxq.hefei.gov.cn/)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及高新区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履行正式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统一分配,由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享受所聘单位同岗位人员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所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高新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联系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551-65396569 65324309
监督电话: 0551-65359626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2891910
附件:职位表.xlsx
合肥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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