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安徽省关于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加强灵璧县村医队伍建设,优化村医队伍人员结构,补齐人员配置缺口,解决村室人员短缺现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48名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自愿、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 33名、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务人员1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考村卫生室岗位的,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应历届毕业生,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护士(师)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的,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师承)、护士(师)专业技术资格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
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从事基层卫生健康服务工作;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历届毕业生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镇助理执业医师、乡村全科医师等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1973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取得护士(师)等符合聘用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含)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的村卫生室(站)工作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报名时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在村卫生室(站)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公告。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相关事项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村卫生室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县卫健委一楼105室。
(3)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毕业证或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
(4)资格审查: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所提供的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人际沟通、言语理解与表达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成绩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通过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选岗
报考村卫生室岗位的,根据考生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组织选岗,不服从选岗规则或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
6.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灵璧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报考岗位所在的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镇卫生院统一分配到村卫生室(站)工作,接受村卫生室(站)和镇卫生院的管理。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一周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岗位薪酬待遇按照现行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待遇执行。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聘用)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公开招聘村卫生室(站)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各镇卫生院要结合辖区内村卫生室(站)人员短缺情况,积极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考。
(四)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557-6082284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31710
特此公告
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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