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4人,具体招聘岗位如下:
招聘岗位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其他要求 |
专职辅导员A | 专业不限 | 6 | 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 |
专职辅导员B | 专业不限 | 6 | 需入住女生宿舍,限女性。 |
专职思政课教师 | 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学科专业 | 2 |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四)身心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六)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7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与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未毕业在校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存在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及我校已入职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0月19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安徽科技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cpyc.ahstu.edu.cn/)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对于网上报名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考核前,学校将组织现场资格复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党委组织部(党员组织关系现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请将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
1.专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40%+面试×60%)。
2.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试讲的考核方式,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40%+试讲×60%)。
面试(试讲)成绩和考核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考生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1.专职辅导员岗位:主要考查形势政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
2.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党的创新理论以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方面知识的掌握情况。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试讲)人选(不足3人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试讲)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试讲)环节。
面试。专职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面试顺序分岗位现场抽取。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面试考核专家组,校外专家数量占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试讲。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试讲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以及举止仪表、岗位匹配度等。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在现场选定,采用板书试讲(不使用PPT)。学校成立不少于7人组成的试讲考核专家组,校外专家数量占一半以上。试讲成绩当场评定与公布。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
笔试、面试(试讲)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考核总成绩对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拟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按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有关规定和规程执行。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和心理健康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签约聘用及聘期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录用,相关待遇按照学校人事代理政策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未能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核结果合格者正式聘用。
服务期内,在学校房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套房供免费租住,每套住2人以上;如无房源安排租住,学校一次性给予服务期内租房补贴300元/月/人。提供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科研启动费1万元。专职辅导员、专职思政课教师津贴按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来校入职报到,否则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要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对招聘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以上级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监督及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在安徽科技学院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0-6732257(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0-6732800(纪委办)
联系人:才老师、谢老师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东华路9号,邮编233100,邮箱:rsc@ahstu.edu.cn。
特此公告。
安徽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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