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泾县村(社区)干部系统化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增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为建设开放美丽人文幸福新泾县提供坚强保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度从泾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面向全县村(社区)“两委”正职定向择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面向全县其他村“两委”干部择优招聘2名,面向全县其他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1名。
面向正职招聘的,原则上安排在原乡镇;面向其他社区“两委”干部招聘的,原则上安排在泾川镇;面向其他村“两委”干部招聘的,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分别安排在黄村镇、汀溪乡。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连续担任村(社区)“两委”干部满3年以上(2020年9月30日前任职),目前仍在职的村(社区)“两委”干部;其中,村(社区)“两委”正职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日。
2.报名地点:泾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泾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408室)。
3.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填写《泾县2023年从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向任职村所属乡镇党委提出报考申请。各乡镇党委在接到报考人员报考申请后,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就提出报名申请的村(社区)“两委”干部相关表现、情况,认真开展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报名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及时反馈给相关报考人员。原则上,村(社区)“两委”正职报考正职定向招聘类别。
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任村(社区)“两委”职务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经由乡镇党委盖章的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及其电子版、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5张及其电子版(JPG格式)到泾县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报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请于报名时一并携带所受表彰的证书、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报加分事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择优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不足,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择优招聘计划数。
4.资格复审:由泾县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照条件和相关规定,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反馈审查结果。
2023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择优招聘工作始终,如被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基层工作能力实务,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总分100分,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基础常识、基本党务知识、农业农村知识、县情等。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加0.5、1、1.5分,但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增加笔试成绩。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获表彰加分),按照择优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和适岗程度。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考官组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即为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差额考察方式,在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分别增加1人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并在相关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择优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人选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考核情况、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后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高低顺序确定递补对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有关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泾县先锋网”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需在相关人员所在乡镇、村(社区)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此次择优招聘的相关人员受聘后,享受所属乡镇同级人员同等待遇,定编定岗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后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借调,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原则上不得调动。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泾县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择优招聘工作由泾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5102571;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关信息,在泾县先锋网发布。
泾县面向村(社区)“两委”干部择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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