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含山片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7名,具体职位见《马鞍山市公安局含山片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学历条件:勤务为高中及以上学历,文职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条件:详细见附件1职位表
(三)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3.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须持有本市内居住证,2021年以来马鞍山籍退役士兵(士官)未及落户的不受限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文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及在校学生;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岗位薪酬待遇
(一)公安机关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5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需要续签。
(二)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县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2月11日至2022年2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含山县公安局7楼706办公室
电话:0555—4399016,18155595297。
3.报名者须准备或携带材料:
(1)本人签名确认的《马鞍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A4纸上)、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A4纸上) 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1张。
(3)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供加入“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用(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4.每名报名者限报1个职位,不可重复报考多个职位。
5.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将及时在QQ群公布,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安局对报名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人员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拟于2022年2月23日下午17:30前在QQ群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五、体能测评及笔试
(一)体能测评
1.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另行在QQ群中通知;
2.参加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3.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勤务类:男子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标准时间≤4'50″)、纵跳摸高(标准高度≥265厘米)。
4.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及职位要求其他知识点等。笔试时间90分钟,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4.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笔试成绩结果运用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职位招录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笔试加分项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六、面试
考察逻辑思维、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一)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告;
(二)报考人员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成绩通过“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予以公告。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
因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另行在QQ群中通知。
九、考察
(一)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
(二)考察按照《安徽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再相同需进行加试。
十、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安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相关招聘环节。
(二)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招聘警务辅助人员QQ群”发布;
(三)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555—4399016
监督举报电话:0555-2422372(市公安局)。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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