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庐江县消防工作发展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决定,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共招聘3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消防战斗员22名、消防车驾驶员5名、火场文书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热爱消防救援工作;
3.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是指1994年2月21日(含)至2004年2月21日(含)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退伍军人报考消防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年龄放宽到30周岁;
5.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在本市从事过政府专职消防工作,因个人原因离职尚未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报名开始之日);
8.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考试、体检、岗前培训、公示及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1楼就业服务大厅(庐城镇文昌路66号)。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驾驶证(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提供);
(4)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1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5)退伍军人报考的,还需提供退伍证。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并签订《无重大疾病承诺书》。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县人社局共同审查。
(二)政审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逐一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报考人员需按要求提供《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附件2)。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政审结束时报考人员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政审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政审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
1.男子组:1000米跑、标准波比跳、俯卧撑;
2.女子组:800米跑、跳绳、屈腿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具体要求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内容和标准》(附件3)。
体能测试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具体组织实施,县人社局指导。各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但未达到30人的,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的,直接进入体检程序。
(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含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消防职业知识及认识等,分值为10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时间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人员。直接进行面试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仪表举止、体型相貌、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线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计算:
(1)进行笔试的: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2)直接面试的:总成绩=体能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的顺序确定。直接进入体检程序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即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格检查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其中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生需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中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心理测试(可以帮助被测试者了解自己的情绪、行为模式和人格特点,提醒相对筛查有心理问题的人,做好预防工作)及驾驶技能测试(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岗前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培训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岗前培训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县消防救援大队有协议关系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工作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其资格,不再递补。
四、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庐江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公积金;
2.工作期间免费提供食宿、被装;
3.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月调休不少于8天;工作满一年后,每年另享受20天的年休假和1次免费体检。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提前申领“安康码”, 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在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进入相关场所前(建议至少提前一个小时抵达考点),需进行体温测量(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中高风险地区经历,且身体无异常状况者方可进入。
3.“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试前14天有合肥市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或者能够出示包括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即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考试前2天及以后)。
4.省外来肥的考生施行“两次核酸检测”的防疫举措,即考生需持有抵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抵肥后、考试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即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考试前1天及以后)。
5.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属于以下人员类别的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处在隔离期和健康监测期的入境(含港、台地区)人员及其密接的;处于健康监测期的出院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尚未解除管控的密接、次密接人员;有发热、乏力、咳嗽、咳痰、咽痛、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身体异常情况,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笔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经驻考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研判后,方可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面试当天如出现上述症状,不予参加。
7考生在考试的各个环节都要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外应全程佩戴。
8.备考期间考生应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9.所有考生都必须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政审、体能测试、考试、体检、心理测试、驾驶技能测试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社局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556900198(县消防救援大队李干事)
18601601641(县消防救援大队赵干事)
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庐江县消防救援大队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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