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专门从事武装守护、武装押运、技防、巡逻、人力防范、安全技术防范、为安防提供专业服务的国有大型企业,是滁州市唯一一家经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批准的专门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国企单位。为充实加强企业工作力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代码 | 拟聘 人数 |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岗位要求 | ||||
1 | 001 | 2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行政管理类 | 40周岁以下 | 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有相关工作经验或类似岗位优先考虑 | 同等条件下,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
2 | 002 | 3 | 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类 | 40周岁以下 | 熟悉财税相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和金融知识,熟练使用财务软件;具有会计类职称;2年以上同类或类似岗位工作经验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与团队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表达能力,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专业、学历等具体要求(详见《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与外单位有劳动关系未解除的;
(四)现役军人;
(五)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起在滁州公共招聘网(http://www.chuzhoujy.cn)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星期四)-12月29日(星期三),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在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滁州市紫薇南路82号5楼507办公室)。咨询电话:0550-2179915,13866520017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符合岗位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社会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本次招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招聘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答。
(三)面试
1.面试初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条件进行比选,按不低于3:1比例择优选取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并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按优先条件确定,若优先条件仍相同,则组织加试。对体检、考察人选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及时通过滁州公共招聘网(http://www.chuzhoujy.cn)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3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拟任岗位基本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视情根据本次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0-217997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报名、面试、体检等现场环节,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地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返)皖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余低风险地区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
本公告由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滁州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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