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安徽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为稳妥审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分级负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四)坚持德才兼备、宁缺毋滥。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我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共3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21年度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编外工作人员(第三批)招聘岗位。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救死扶伤、教书育人、敬业乐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
(四)专业及学历学位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国家认可的香港、澳门或国外大学相近专业也可报考,在2021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则上本科和硕士阶段专业一致或相近;
(五)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
(六)身体条件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七)年龄条件:原则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1日(含)后出生),专科学历毕业生26周岁以下(1994年8月11日(含)后出生);
(八)其他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非应届毕业生若被录取正式入职报到前,档案必须转到指定机构;新进职工待档案到指定机构后起(补)薪。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现场报名
1.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1日,8:30-11:30,14:30-17:30。
2.健康检测、核验“安康码”地点: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5号楼大厅。
3.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如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如尚未取得请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工作证明(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
(4)一寸照片2张;
(5)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签字的附件2:《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编外招聘报名表》;
(6)本人签字的附件3:《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知情承诺书》;
(7)本人签字的附件4:《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
其中:①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校本部、第一附属医院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校本部和第一附属医院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③对于要求提供住培证的招聘岗位,若报考人员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则提供职称证书。
以上各类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不齐全者将取消其参加考试资格。通过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同一岗位且通过现场报名的应聘者与招考人数比需达到3:1,达不到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力资源部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于9月2日8:30-11:00到医院人力资源部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所有通过现场报名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此类人员报名后,先确认缴费。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期间,将缴费单和所需证明材料交至人力资源部,医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工作由统一笔试、面试组成。
1.笔试。主要根据岗位专业需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运用能力等,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详见招聘岗位表。医学综合内容包括生理、生化、病理、解剖、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等课程;影像专业知识包括影像相关知识;公共基础不指定科目。
时间、地点具体以现场报名发放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考核考生综合素质,沟通能力,临场反应和报考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间5-10分钟/人。
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考官组指定考核组长,由组长组织实施面试。面试按以下程序操作:①在面试前对考生说明注意事项:第一,考生参加面试时不能透露姓名、籍贯、导师等个人信息;第二,考生到场后不得随意离开,面试结束前不能和其他人联系;②收取考生手机集中放置;③考生抽签决定顺序,在面试时向考核组专家说明自己的抽签号;④结束后,考核专家对面试进行独立无讨论打分,分别去掉一个最低分一个最高分计算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现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并返还手机。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考试各环节实行回避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为应聘人员的研究生导师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聘工作。
六、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占40%合成确定。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核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考生折合后总分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在医院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审核基本材料、面试、原单位或学校出具表现证明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发现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八、医院研究
经体检合格与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拟聘用人员上报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九、公示
将通过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签订协议。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保密、监督等事项按上级部门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2871779(院纪委)、0553-2871913(院人力资源部)。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或到医院后通过审查档案等方式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所有拟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熟悉并严格执行附件5:《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要求,并在现场报名时自行打印和签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对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和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相关工作,服从医院管理。现场报名及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在医院、考场内逗留,即刻离开。
4.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决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康复路10号
邮编:241001
联系部门: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周老师、禹老师
联系电话:0553-2871913
电子邮箱:wyefyzp@163.com
网址:http://www.wy2fy.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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