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青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及导办人员共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25—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口齿清晰;
4.能吃苦耐劳,工作热情积极,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12月9日起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彩色证件照,到青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地址:青阳县经济开发区东河路12号政务大楼三楼)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6日— 12月20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66-5038188 。
(三)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各考官面试成绩计算平均分,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并列,加试答题,再计算平均分,高分择优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察人选。
体检由青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青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及拟聘用人员能力、特点安排工作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相关待遇按青阳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并按相关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
本公告由青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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