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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池州市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12:16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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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池政办〔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度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3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并于2019年12月2日起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且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 2019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

  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表)。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2月9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池政办 〔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采取专业测试形式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县卫健委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填写《2019年度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报名现场领取,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二寸照片3张。

  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⑷参加了2019年医师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报名时县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县委编办现场监督。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逐一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6、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开考比例不足3:1,划定最低分数线70分。在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5的,先举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仅作为确定专业测试人选依据,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每人须缴纳笔试费45元。

  7、专业测试通知书领取:12月26日—27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1、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9:00

  2、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岗位基础

  知识(医疗基础知识、财会基础知识)和综合素质,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4、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5、专业测试分值:满分100分,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6、专业测试人员每人须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加试笔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生的成绩,结合体检、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审核后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同种岗位内具体岗位选择依据高分者优先的原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若学历相同的,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学历、执业资格相同,以工作年限、执业年限长者优先。如以上原则还不能区分,现场抽签予以确定。

  3、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逾期其聘用资格不予保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者,正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七、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东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6-7020672 (县卫健委)

  监督电话:0566-7026613 (县纪委监委)

  附件:2019年度东至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pdf

  东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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