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计划招聘119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条件见《亳州市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的方法,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高考、自考,本科学历不包括专升本。
(六)本科统一为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专科统一为25周岁以下(1994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七)历届人员报考必须提供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执业证书。
(八)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及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亳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0558-5675122。
2.网络报名:为方便外地考生,开通简易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具体事宜请参阅附件中《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络报名须知》。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网络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16日,逾期不接受网络报名。
(三)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证件。(具体详见《关于报名提交证件的说明》)
2.报考人员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0年亳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资格条件和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并提供有效的通讯方式。
3.现场报名在报名点采像。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初审合格后缴纳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90元。
6.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四)报名确认截止后,笔试报考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或相应减少岗位招考计划数。免笔试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9年12月26-27日。
六、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内容:共有2个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1.《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00分钟,主要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2.《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岗位代码为1系列的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岗位代码为2系列的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试卷命制及阅卷评分工作委托相关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7:3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113-120岗位免笔试,只进行面试。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面试费用80元(含免笔试人员)。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方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三)总成绩计算: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免笔试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招聘计划数的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情况,同时入围。考试总成绩在网站公布。
(四)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应达到本面试组实际参加人员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重点为报考资格和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医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进员工均实行聘用制,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558-5608752。
十一、本《公告》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及时在亳州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和亳州市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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