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做好第五批省总直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黄工组〔2019〕61号)要求,黄山区总工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5名,具体岗位详见《黄山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勤奋敬业,创新务实,作风民主,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详情见:黄山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sq.gov.cn/。
黄山区总工会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确认后统一组织笔试、面试。面试后各招聘工作环节,由黄山区总工会按规定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11月19日(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黄山区总工会(黄山区综合办公区2号楼3层东)307室,联系人:刘蓓蓓,电话:0559—8531446。
2、报名有关事宜。
(1)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黄山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登记表》。
(2)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按比例取消或核减招聘职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政策理论水平(含工会法和章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要素。
笔试结束后,成绩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面试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三)面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黄山区总工会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从事相关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结果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面试加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由黄山区总工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区第二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体检、考察、录用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7天无异议后,履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最终成绩排名顺序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职责进行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七)工资待遇
一经聘用,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照市总工会关于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有关待遇规定执行。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黄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聘无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黄山区总工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黄山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9—8531446(黄山区总工会组宣部)
监督举报:0559—8500152(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监督举报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黄山市黄山区总工会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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