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工作的通知》(宜卫人〔2019〕3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10名。公告及引进岗位信息于11月1日起同时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angjiang.anqing.gov.cn/)、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http://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51?type=4&action=list)、望江县中医院网(http://www.wjxrmyy.com/data/60234)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具体专业、人数、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岗位表》。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为:中心卫生院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医药卫生类本科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一般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需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岗位表“40周岁以下”为“197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和程序
此次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工作由望江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 2019年11月12日—11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望江县华阳镇和谐路望江县卫健委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两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以及《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等材料。有乡镇卫生院或一级综合性医院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与单位签订的为期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证明材料。
(2) 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引进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引进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的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五)考察体检
根据实际引进岗位数与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则第一学历高者优先;若第一学历仍相同,则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仍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如果以上条件仍无法区分,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1. 考察工作由望江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递补时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最终成绩时的优先原则确定递补人员。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网和望江县中医院网站公示7天。
(七)选岗、聘用
1、选岗。按照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选岗前通知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最终成绩时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望江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将引进方案和引进结果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拟引进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县中医院、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拟聘用人员的乡镇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一)新引进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岗服务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特别优秀的人员可调回县中医院工作;留在乡镇卫生院的,继续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相关政策待遇。
(二)本公告由望江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望江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和望江县中医院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人才引进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0556-7188852(县卫健委人教股)
0556-7171391(县中医院)
监督电话:0556-7170137(县监察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组)
上述联系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2019年望江县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考核考察方式引进人才资格审查表.docx
望江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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