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是隶属于市卫健委的二级专科公立医院,医院起始于1938年马鞍山矿业所医院,是全市历史最悠久的医疗机构。2007年和2015年先后建成市传染病医院和市精神病医院,同时挂市精神卫生中心。2018年承办市政府心理健康惠民工程开设市心理健康中心。医院承担全市重大传染病、精神病救治的任务和全市精神卫生管理指导职能,是以传染病和精神病为主要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的医疗机构,也是全市级公立医院中唯一具有公共卫生属性的医疗机构。
医院开放床位360张,年门诊人次近5万人,年住院人次近0.3万人,内设8个临床住院病区和8个门诊诊区,同时直接托管了塘西和江东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2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20人,高级职称21人,中级职称63人,研究生以上学历9人。2018年被国家卫健委列为全国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岗位3个,具体见《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2019年度第二批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9月1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依此类推)。
2、岗位计划表中的“职称”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由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具体组织实施。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9月18日——9月24日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陆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http:// www.mascrb.cn/),马鞍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下载《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后发送至邮箱 1372087324@qq.com。
现场报名: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马鞍山市雨山区向北路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门诊楼3楼人力资源科)。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9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人力资源科。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4. 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
5. 其他报考岗位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上述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
七、面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应聘岗位的综合素质,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按100分计算。评分根据考评人数及打分情况,按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计算,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招聘岗位单独统计面试成绩。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综合面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岗位拟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则面试合格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同一考场同一种类专业测试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二)时间、地点
时间:9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三)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综合面试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上公布。体检考察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拟招聘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时,若最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方法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主要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马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mas.gov.cn/)、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网站(http://www.mascrb.cn/)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待遇
录用人员,纳入员额池编制管理,签订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一)本科毕业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医院同类人员执行。
(二) 硕士研究生,工资福利待遇与医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另享受医院人才引进待遇。
(三) 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与医院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各环节接受市纪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组和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507(马鞍山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组),0555-3105902(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监察室)
马鞍山市传染病医院(市精神病医院)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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