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城乡规划编制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雇员。现将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县外社会各界人士招聘高级雇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高级雇员1名。
三、岗位职责
负责县、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各类方案的审查。
四、雇用方式:
全职引进。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二)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在城乡规划设计单位从事规划建筑设计、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规划管理或高等院校从事规划研究工作五年及以上;
(三)对全日制985、211院校毕业的城乡规划、建筑学专业,在设计院从事规划建筑设计、机关事业单位从事规划管理或高等院校从事规划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报名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学本科以上;
(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现主管部门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雇用: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2019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期间,将《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招聘高级雇员报名表》(附件1)、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及工作证明材料(相关证件及材料一并扫描成图像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包文件命名格式为“高级雇员应聘材料+姓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24:00时,报名邮箱:124253685@qq.com。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等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人员于2019年8月23日到繁昌县政务文化中心(一楼141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采取专家评估方式进行测试,提出拟雇用人员备选名单。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乡规划实务》、《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等。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予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如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专业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如应试人员笔试成绩均不足60分,取消招聘岗位。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选。如应试人员不足3人,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为75分,应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均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招聘岗位。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专家评估
如应试人员不足开考比例,采取专家评估方式对应试人员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采取专家评估测试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测试成绩相同,由专家另行加试)。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须在繁昌县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准后签订雇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12万元/年,绩效奖金6-12万元/年,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奖金经考核后依据考核情况按季度发放。薪酬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个税等。高级雇员可入住人才公寓,享受水电房租财政全额补贴;子女入园、上学可在全县范围内选择学校就读。
九、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2年。雇用合同期满,考核优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工作需要报县政府,继续雇用。雇用合同期满,如高级雇员不愿继续续聘,雇用关系解除后,县政府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负责安排工作。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组织的笔试和专业测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繁昌县人民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布。
咨询电话:0553-7917955,监督举报电话:0553—79147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繁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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