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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芜湖市南陵县公安局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6 14:52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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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南陵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公安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和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辅警计划数为29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招考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心理健康,体能素质能适应岗位需要;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2001年7月1日之前出生,以下年龄以此类推), 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五)南陵县常住户籍(2018年7月1日后无跨县迁入记录)、南陵县生源院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父母或配偶为南陵县常住户口的外地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以及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八)正在接受案件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九)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十)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一)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二)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南陵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填写《南陵县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见附件2),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岗位要求为退役士兵的,需携带本人退役证)、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二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2:1。如低于2:1,则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招聘程序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8日(如遇天气等原因再另行通知),体能测评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两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笔试等环节,不合格的,将不得参加招聘后续环节。

  (二)笔试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 2019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领取地点:南陵县公安局一楼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内容:公安业务常用法律基础知识、公安应用写作和时事政治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为确保聘用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50分,笔试成绩未达50分及以上的不予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的应聘事宜。

  3.笔试加分: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或持有A2以上有效驾驶证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在部队荣获过三等功以上奖项的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上述人员在报名时携带身份证、相关证件等申报加分事宜。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和加分,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nlx.gov.cn/)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面试

  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若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则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满分100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两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本次总成绩一年内有效,岗位出现缺员时,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入围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工作由南陵县公安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治考核标准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因考生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予以正式聘用。

  六、管理及待遇

  此次聘用的辅警,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不服从工作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依法依规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指导意见》(南办发〔2017〕84号)执行。

  七、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南陵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县公安局 0553—6828791。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53- 6821238。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考试有关招聘事宜及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南陵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lx.gov.cn/)查阅。

  特此公告。

职位表.doc

  南陵县公安局

  201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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