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阳县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9年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为109名(详见附件1、2、3),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有关信息于2019年6月21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xxgk.ahqy.gov.cn/)等媒体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且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明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7月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2日(含)以后出生”。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会同有关部门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日09:00至7月6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届时在池州人事考试培训网、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7月7日09: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8日09: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7月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收取笔试费用(即,报考管理岗位和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的需缴纳45元/人笔试费用,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需缴纳90元/人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工商银行卡或农业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7月11日上班时间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乡镇基层事业单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1)管理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是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2)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
(3)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修养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2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为:《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满分12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内容见附件,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
8:00-10:00为《公共基础知识(一)》或《公共基础知识二》或《教育综合知识》;
10:30-12:30为《学科专业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青阳县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于7月24日09:00至7月26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其中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才能享受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可享受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7月30日-31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青阳县蓉城镇九华西路202号,联系电话:0566-502228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青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报考管理岗位和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含加分)、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成绩分别达到 60 分的(含加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
报考管理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加分);
报考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二)》(含加分);
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含加分)÷1.2×0.4+《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4+《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达线人员中,管理岗位、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按照1:3比例(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数为5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报考管理岗位、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以《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递补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或体检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到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3)招聘岗位有从业(执业)资格等要求的须提供从业(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管理岗位、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人面试费用。
(四)面试
1、管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一)》成绩(含加分)÷1.2×0.6+面试成绩×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专业技术岗位
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试讲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试讲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考核成绩须达到70分的,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报考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二)》成绩(含加分)÷1.2×0.6+试讲成绩×0.4,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0.6+试讲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再进行面试,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
1.报考管理岗位和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确定体检对象。
2.报考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3.报考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岗位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4.递补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上述办法处理。
体检由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报考青阳县委党校专业技术岗位和市旅游学校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提供全面、详实的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和要求,依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在同岗位应试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报批聘用等有关信息在青阳县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青阳县人社局 0566-5022287
监督电话:青阳县监察委 0566-5021201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青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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