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9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保障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端举
组 员:市人社局事业科科长 张 华
市卫健委人教科科长 胡 涛
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周 辉
市卫健委人教科科员 王广杰
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长 魏 磊
市中医医院人事科科长 周 玲
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科长 周 珏
市第四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 刘 燕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二)招聘岗位要求:应届本科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历证书,并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详见《淮北市公立医院2019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户籍和年龄要求
1、报考人员户籍不受限制;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其中,大学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活动按发布招聘信息、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面试、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官网(http://wjw.huaibei.gov.cn/)、淮北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huaibei.gov.cn/)发布招聘职位、数量、资格条件、校园宣讲会行程等有关情况。
1、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时 间 | 院 校 | 地 点 |
1 | 6月5日 | 蚌埠医学院 | |
2 | 6月6日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
3 | 6月6日 | 皖南医学院 | |
具体校园宣讲会时间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各院校校园网或淮北市卫健委官网。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淮北市公立医院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宣讲会指定地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张;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单、对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4)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并综合报名毕业生在校成绩,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及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情况,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从报名毕业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4、签订《就业意向书》
考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录取报名毕业生与相应的淮北市公立医院签订《就业意向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五、体检
1、体检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人员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我省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期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淮北市公立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及以上处罚的;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七、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北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官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
2、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淮北市公立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4、服务年限至少在淮北市公立医院服务满5年以上。
八、福利待遇
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招聘的在校毕业生按照省编办等5部门印发皖编办〔2017〕59号、淮编办等5部门印发淮编办〔2018〕43号文件精神,纳入公立医院社会化用人控制员额管理,符合择优纳入周转池编制条件的医药类专业技术人员,按批次、程序纳入周转池编制管理。
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的在校毕业生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新聘用人员工资核定后,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淮北市卫生健康委人教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1-3119611
淮北市公立医院2019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doc
淮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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