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系2003年全国国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后,经南陵县国资委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公司坐落在县经济开发区食品工业园太白大道2号,注册资本9218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有粮食收购、销售、储备、投资。主要经营活动以粮食收储为主,不仅承担着省、市、县各级粮食储备任务、国家相关粮食政策执行任务,还与浙江省多个地区建立长期的粮食收储战略合作关系。
二、招聘计划
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招聘粮食质检专业技术人员2名。
三、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应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粮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3.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必须持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和(粮油)仓储管理员资格证书;
4.年龄: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实习协议、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依次进行。
(二)公示报名
1.公示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8日;
2.公示网站:中国南陵网、安徽粮食工程学院招生就业网站;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 8:30-12:00 14:00-17:00;
4.考试(面试)时间:2019年5月30日 9:00。
(三)报名地点
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接待处;
(四)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学校就业招聘会现场接收应聘人员报名;
2.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招聘方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名单。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和(粮油)仓储管理员资格证书和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等,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五)考试
1.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人数不足4人,按照1:2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2.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数超过15人,举行专业知识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范围、方法另行通知),笔试后,依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3.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报名人数不足15人(含15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4.考试专家组:由招聘方负责组织;
5.考试地点: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接待处;
6.考试内容:由招聘方负责落实,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7.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占50分)及个人仪表仪态、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能力(占50分),汇总后得分为面试成绩。
8.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各占50分),如直接面试按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9.考试成绩低于60分人员不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将不予聘用,造成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2.考察主要对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定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聘用与待遇
1.招聘结束后,由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3个月,实习待遇标准为2200元/月。
2.实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直接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南陵县国有企业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实施,接受县纪监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6518082 0551-65425666
监督电话:0553—682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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