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现委托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一线警务辅助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招聘岗位
(1)岗位一:勤务辅警(男性)6名;
(2)岗位二:文职辅警(男女不限)2名;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二)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
2.政治思想品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役)经历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其中文职辅警要求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办公系统软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能吃苦耐劳、形象素质好。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依据上级辅警管理有关规定,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岗位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严格按照开发区管委会制定的现行标准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规定缴纳。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受理。
报名地点: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09办公室(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辅楼,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555-2366855。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现场提交《报名表》、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同时,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考生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审,若不能取得毕业证书将取消录用资格)、退伍人员还需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由开发区公安分局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若发现考生资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14日上午10:00以后登陆马鞍山人才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制定时间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公告。考生需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面试均需使用。
(三)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基本法律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时间90分钟,成绩满分100分。①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②笔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予以公告。③笔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予以公告。④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考察执行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①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②面试时间、地点通过马鞍山人才网予以公告。③面试成绩通过马鞍山人才网予以公告。④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政审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遵纪守法等。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六)体检。政审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与聘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马鞍山市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制定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辅警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55-236685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监督举报电话:0555-2422901(开发区公安分局)。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我司将适时在马鞍山人才网(www.masrc.com.cn)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关注查询。
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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