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协税员16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违法违规并受过处理的不良记录,愿意从事税收协税工作;
(二)身体健康;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22-38周岁(1981年4月1日-1997年3月31日),持有会计和计算机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放宽至22-45周岁(1974年4月1日-1997年3月31日),性别不限;
(五)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WPS表格和文字等常用软件的操作,具有较好的口语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热爱税收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委托派遣公司进行
1、发布公告:2019年3月22日,在芜湖人才网 热点招聘栏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2日—3月26日中午12:00
报名方式:请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后,将文件名重命名为“自己姓名+报名”,投递至报名邮箱2906634030@qq.com,报名登记表审核通过后,我司将于3月26日下午在芜湖人才网公布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届时请注意查看。如未按要求时间进行报名、复审,责任自负。
注意:
1、请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修改文件名为自己姓名后投递。
2、我司将于3月26日下午在芜湖人才网公布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3、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上机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笔试与上机考试:笔试与上机考试满分100分(其中笔试70分,上机考试30分)。笔试与上机考试内容:税收基础知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写作知识、WPS表格制作。
笔试与上机考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芜湖人才网公布。
(2)面试:按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面试的考生均须办理面试确认手续,进行资格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依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依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芜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笔试与上机考试合成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高者录取,如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录取。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按每人45元,面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
4、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与上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5、考察工作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公示和录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在芜湖人才网 热点招聘栏发布公示。
四、聘用工资及待遇
1、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镜湖区工作。
2、按《镜湖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执行,月工资为3000元,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电话:3991378,3991379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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