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受包河区大共治委托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保洁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
1、 年龄50岁以内;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办公区域及卫生间的卫生清洁工作;
2、保证按质按量的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3、听从分配和安排。
三、工作时间、地点及工资待遇:
工作时间:7:40-17:40,双休;
工作地点:常青街道邻里坊龙图路与徽山路交叉口,广福花园东门对面包河区大共治;
工资待遇:2400元/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考人员须在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hfbhhr.com/)注册个人会员,在网站填写简历并打印简历,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递交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时间: 2019年3月7日—3月14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南1楼大厅窗口(宿松路与祁门路交口北二百米东侧)
3、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打印人力资源市场标准简历。
(2)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招聘期间,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在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关注招聘动态。
(二)人才测评
采用人才测评的办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考生不得离开现场);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安排1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参加该岗位测评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咨询电话:0551-62799219 62799218
合肥包河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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