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义安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义发〔2018〕3号)、《中共铜陵市义安区委办公室 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义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2019年义安开发区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共计9名,其中部长3名(三级职员),副部长1名(四级职员),五级职员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以及《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全区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2)三级职员需副科及以上级别,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四级职员、五级职员需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个人报名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工委)同意。
(4)具备所聘岗位相关专业能力或工作经验。
(5)任职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选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其他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选聘在义安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义安开发区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选聘、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五个步骤。
(一)发布选聘公告
根据确定的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将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选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选聘公告于2月20日通过网站(义安区人民政府网、区委组织部先锋网)、文件、内部工作群等方式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区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2月27日—3月5日(周六、周日除外),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义安开发区管委会大楼6楼党群人力资源部(义安区顺安镇五岔路口边)。
咨询电话:0562-8898960(仅限报名期间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告人员须递交《义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4.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开发区党群人力资源部进行初审,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由开发区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进行审查,确定报名资格。
(三)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60%,考察占40%。
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1:1比例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的95%,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义安开发区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成立考察小组,根据拟聘职位的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考察分值。实际参加考察人员数少于或等于1:1比例的职位,考察分值须达到所有参加考察人员平均分值的95%,方可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书面征求纪检、综治、信访、卫计等部门意见,其中三级职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审批,最后提请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立即到义安开发区报到。
按照有关规定,义安开发区须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两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任人员采取“档案封存”的方式,编制行政关系保留在聘任前单位,聘任人员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同时,按照义安开发区薪酬制度兑现岗位薪酬待遇。
(六)其它
此次选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五、纪律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8812645(区监察委)
0562-8816539(区委组织部)
0562-8829592(区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62-8898960(义安开发区党群人力资源部)
六、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义安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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