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事业单位 > 常识资料 >

2023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真题预测:公文常识(9.16)

发布时间:2022-09-15 18:08 | 安徽政道公务员 | 咨询QQ


微信群

  1.下列公文成文日期,标示正确的是:

  A二〇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B2017年3月15日

  C2017年03月15日

  D二〇一七年零三月一十五日

  2.在某些情况通报的写作中,出于对行文对象的尊重,也表现出对社会现象的理解和态度的严肃认真,我们有时把“贫困”说成“低收入”,把“政治问题”说成“热点问题”,把“失业”说成“下岗待业”。这实际上使用的是:

  A新锐语言

  B含糊语言

  C模糊语言

  D灵活语言

  3.下列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处理,正确的是:

  A睦邻街道办事处印发公文,其发文字号为“睦邻街道发〔2020〕第5号”

  B多部门联合行文,为便于在首页列全发文机关,将正文移至第二页显示

  C教育局印发公文,其印章顶端上距附件说明三行

  D保密局印发公文,其密级和保密期限同行排列

  4.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或者执行的事项,用:

  A命令

  B批复

  C通告

  D通知

  5.用于向上级有所呈请,并请其给予答复的公文是:

  A函

  B报告

  C请示

  D批复

  政道教育参考答案:

  1.本题考查公文写作常识。公文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A项错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B项正确,是规范的成文日期的写法。

  C项错误,月份不编虚位。

  D项错误,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月份不编虚位。

  故正确答案为B。

  2.C项正确:模糊语言,作为一种弹性语言,是指外延不确定、内涵无定指的特性语言。“模糊语言”具有两重性特点:即在本质上是明确的,在表象上是模糊的;在定性表述上是肯定的,在定量表述上是变化的;在内容上是确指的,在形式上是灵活的。因此在公文写作中常用模糊语言来表现出严谨的态度。A项和D项可以用排除法排除,相比B项中的“含糊语言”来说,“模糊语言”具有客观上的明确性与肯定性,此题可以用排除法解答。

  故正确答案为C。

  3.本题考查公文写作与处理。

  A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故发文字号不应有“第”字。

  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七条第三项规定:“主送机关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首页必须显示正文。

  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七条第三项规定:“加盖印章的公文,单一机关行文时,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故距离三行错误。

  D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为同行排列,编排至版心左上角第二行。”

  故正确答案为D。

  4.本题考查公文常识。

  A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二项规定,“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C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六项规定,“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D项正确,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规定,“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故正确答案为D。

  5.本题考查公文常识,主要涉及公文文种的知识点。题意即上行文且请求答复的公文类型。

  A项错误,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故不能向上级发函;

  B项错误,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故报告不可用于向上级有所呈请;

  C项正确,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符合题意。

  D项错误,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不合题意;

  故正确答案为C。


推荐课程

2024下半年安徽事业单位联考面试培训辅导课程

2024年安徽公务员/选调生面试培训辅导班

最新招考

辅导资料

政道教育 | 人事考试资料网 | 政道名师 | 安徽公务员 | 国家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选调生 | 大学生村官 | 三支一扶 | 教师 | 遴选

政道教育 版权所有 安徽事业单位考试 安徽公务员考试 Copyright © 2018-2023 ahrsksw.net 皖ICP备18012567号-2
合肥总部: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130号安农大科技长廊1层和5层 咨询电话: 0551-62872719 / 15256017532 / 15256017532 / 0551-62872711
合肥经开区教学中心:合肥市紫云路与金寨南路交汇处亚坤大厦1308 咨询电话:18715102095
蚌埠分校:蚌埠市龙子湖区海亮广场9-106三楼(蚌埠南站正西对面) 咨询电话:15556057631
安徽财经大学咨询点:东校校内北苑7号宿舍1楼中国移动营业厅
安徽科技学院咨询点:龙字湖校区 校内中国电信营业厅
铜陵分校:铜陵市铜官区镜湖路396号一楼 咨询电话:17356576309

联系电话

  • 任老师:

    15256017532

  • 固定电话:

    0551-6287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