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制度是一种国家政权的制度,以国家职权统一于中央政府,削弱地方政府力量为标志。中国古代的政体即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主要特征是皇帝个人专断独裁,集国家最高权力于一身,从决策到行使军、政、财大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此后,这种政治体制在中国延续了2000多年。
1、萌芽于战国
(1)理论上,战国时期,韩非子提出建立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国家。
(2)实践上,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规定废分封、推行县制,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2、建立于秦朝
特点: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
(1)确立皇帝制,中央实行三公九卿制,地方实行郡县制,颁布秦律。
(2)统一度量衡、货币和文字。
(3)焚书坑儒,加强思想控制。
3、巩固于西汉
特点:重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直接统治;将儒家思想改造为适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指导思想。
(1)实行刺史制度;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解决王国问题。
(2)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4、完善于隋唐
特点:用分权的办法来加强君权;官员选拔规范化、制度化。
(1)实行三省六部制,使封建官僚机构形成完整严密的体系,削弱相权、加强皇权。
(2)创立和完善科举制,扩大了官吏的来源。
5、加强于北宋
特点:强干弱枝,在中央集权的基础上地方分权;皇帝掌握从中央到地方的军事、行政、财政和司法等大权,铲除了封建藩镇割据的基础。
(1)集中军权:解除朝中大将和地方节度使的兵权,设“三衙”“三帅”统领禁军,但只负责禁军的日常管理和训练,并无调兵和发兵之权。调发军队之权在枢密院,形成互相牵制,防止专权和兵变的发生
(2)集中行政权:设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宰相的政、军、财权;派文官做知州,同时设通判监督,互相牵制。
(3)集中财权:在各路设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4)集中司法权:中央派文官担任地方司法人员。
6、发展于元朝
特点:地方行政体系有了重大发展;建立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直接管理制度。
(1)在中央,健全了中央官制,设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事务;设宣政院,统领宗教事务和管辖西藏地区。
(2)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
7、强化于明清
特点: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发展到顶峰。
(1)明朝:①明初废丞相,权分六部,地方实行三司分权,改大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离统兵权和调兵权,制定《大明律》,设厂卫特务机构。②实行八股取士。③设内阁
(2)清朝:沿用明朝制度,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8、结束于1912年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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