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标准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面向全省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及选调资格条件详情见《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全省范围内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二)人员财政供给形式必须和选调单位一致;
(三)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四)试用期满考核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六)身体健康;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选调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2024年8月1日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及岗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上午8:00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17: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报考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本人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打包压缩后以“报考选调单位+职位代码+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257860679@qq.com。初审结果通过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相一致。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选调计划数。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19日14:30—17:00改报其他职位,逾期视为自行放弃报考。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考场设在和县,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考生于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前往原和县地税局大楼七楼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704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并携带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为保证选调人员基本素质,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各选调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选调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24年和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选调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2)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的党委(总支、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材料(附件4)。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专业测试人选,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未前来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县委党校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和县县委党校组织实施。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组织实施。专业测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及潜能等。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
笔试成绩×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期间需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年度考核档次、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同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办理调动、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对未在选调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相关选调信息将及时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26029(县纪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涉及咨询具体报考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的,请报考人员向选调单位咨询。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选调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特此公告。
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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