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同意,霍山县委办公室等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副科级以下(不含)工作人员13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县内已按国家政策规定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以下(不含乡科级副职)及其他相当职务(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必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外)。
5.乡镇公务员报考需在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满5年。
6.县直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公务员(参公)岗位工作满2年。
7.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
8.县内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需在本县乡镇工作满5年,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年。
本县范围内调动到新单位的人员,在符合前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在新岗位上工作满2年方可报考。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10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各选调职(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霍山县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霍山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ahhuoshan.gov.cn
)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公务员(参公)职位报名地点为中共霍山县委组织部(霍山县人民政府大楼10楼1003室),事业单位岗位报名地点为霍山县人社局(霍山县人社大楼7楼716室)。
4.报名提交材料: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含同意报考证明)1份(公务员、参公人员附件2,事业人员附件3,请自行下载并双面打印)。②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1份。③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5张。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况,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各选调职(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相应核减或核销选调计划数。被取消职(岗)位的报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岗)位。
(四)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1.2*50%+面试成绩*50%。
1、笔试(满分为12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县情、资料分析、写作等知识,笔试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11月3日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选调职(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合成总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确定入围人选。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考察组根据选调职(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及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进行全方位考察,进一步对报考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造成人选缺额的,在同职(岗)位内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霍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同职(岗)位内按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选必须自行办理调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我县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由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霍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坚持规范程序、阳光操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任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调要求,服从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和选调单位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霍山县委组织部、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5028121(县委组织部)
0564-502757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64-5022427(县纪委监委)
附件1:霍山县2023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霍山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3:霍山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霍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公选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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