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研队伍建设,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指导学校和教师加强校本教研,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为解决我县部分学科教研员紧缺的实际情况,特发布本公告。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
二、选配岗位及人数
小学语文教研员1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中学外语教研员1人、中学语文教研员1人,共计4人。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教研实际一线在编在岗教师(专业对口),具有6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2016年11月以前参加工作),获得相应学科一级教师资格证。
(二)报名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研工作,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4.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获得相应学科一级教师资格证,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5.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6.近六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7.中学教研员具备本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研员具备本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8.年龄要求:男在50周岁及以下(1971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女在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7日及以后出生)。
9.教育教学教科研能力突出,中(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教研员岗位须具备下列其中三个条件,中学外语教研员须具备下列其中两个条件:
(1)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第五届市级学科带头人或市级骨干教师或省级优秀教师。
(2)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或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1次。
(3)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获市级一等奖及以上2次,或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具有CN、ISSN刊号),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两次以上。
(4)主持本学科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课题1项。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配方式与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11月17日在砀山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2022年12月2日8:00至12月4日16:30前,符合条件教师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砀山县教育局教研室教研员选配报名表》(附件1),并按照附件2要求将所需材料报送至砀山县教育局108党员活动室(所需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交验,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采用无生上课的形式,同一学科指定课题,无生上课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于面试未达到最低分数线70分的考生,不予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五)综合评价。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为教学成绩(30%)、教科研成绩(40%)、表彰荣誉(10%)、面试(2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评价得分相同者,面试得分高者进入政审考察环节。
(六)政审考察。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选配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社局、教育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若有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体检结束之后对拟录用人员在砀山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聘用。基于县教育局教研室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情况,结合选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相关手续。
五、选配工作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选配工作,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选配工作过程及后续相关环节,请及时关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
(三)报名人员个人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所在单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选配工作违反有关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此公告由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砀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砀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
政策咨询电话:0557-8021227
0557-8025196
监督举报电话:0557-8095015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砀山县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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