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选调6名(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本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年限(含试用期,工作年限时间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医学定向生须服务期满6年。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9月26日(含)以后出生。(其它涉及年龄计算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www.ahhs.gov.cn)、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公开网(含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选调过程中,有关选调信息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此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后一经审核合格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含山县卫生健康委人事股(505室)
4.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1份;
(2)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证件照片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选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5)《2022年含山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考生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需同意报考,本人须作书面诚信承诺。凡因填写不准确、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5.资格审查。县卫健委根据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选调职位计划数。被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3日15:00—17:30改报其他职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本次选调直接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人选按选调职位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即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
选调职位因下列原因出现空缺的,缺额在同职位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1.拟选调人员公示结果影响选调的;
2.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
3.拟选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五、相关事宜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卫健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卫健委 0555—4324315
县人社局 0555—4958276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0555-4331996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含山县卫生健康委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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