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明光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主要承接高铁西站、通用机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及投融资。因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人才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拟公开选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公开选聘。
三、选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3名。其中公司工程项目部副经理1名,投融资部副经理1名,计划财务部副经理1名。
(二)岗位要求
1.工程项目部副经理1名,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专业。具有一级建造师证书,具备项目管理、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经验水平。
2.投融资部副经理1人,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管理科学专业,具有适应该岗位需要的较强的项目谋划、融资管理等能力。
3.计划财务部副经理1人,40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具有中级以上会计师职称,具有全面的财务专业知识、账务处理及财务管理能力。
(三)资格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团结合作,主动肯干,敢于担当,职业素养优良;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3.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没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选聘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根据选聘计划安排,于2022年9月15日起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相关证书(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3.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至17:30,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地点:明光市农商行大楼13楼1301室。
5.报名联系人:杨锦东 联系电话:0550-8022578、13635509120
(三)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在选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材料或条件不符合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组织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综合分析、问题处理等各方面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合格分以下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若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选聘成绩计算 按“面试得分+加分因素”合成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出现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等的情况则采取加试),总成绩满分120分。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加分因素
1.具有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程部、融资部、审计部、信贷部、财务部等相关岗位担任过股级及以上、部门副职或子公司副职及以上职务每满1年的,加1分,累计加分,最高加5分;
2.独立担任过市政、房屋建筑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的,每项加2分,累计加分,最高加10分。
3.具有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土木工程、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5分,不重复加分。
(六)体检
按照选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选聘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后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选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站、明光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九)工资待遇
凡通过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公司负责人和负责选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选聘事项时,涉及回避制度规定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二)本次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明光市嘉元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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