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潜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潜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潜山经济开发区雇员队伍结构,提高雇员队伍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潜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4名)
部门主管(五级雇员)1名:绩效管理办公室主管。
部门主办(六级雇员)3名:绩效管理办公室主办1名、纪检监察室主办1名、党群工作部党建主办1名
(二)潜山经济开发区源潭刷业产业园管委会(3名)
部门负责人(四级雇员)1名:国土规划建设分局局长。
部门主管(五级雇员)1名:应急环保分局主管。
部门主办(六级雇员)1名:国土规划建设分局主办。
二、报名范围
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任职经历等条件(具体内容见附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公开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直系亲属受刑事处罚或参与非法组织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8、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在潜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9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楼会议室。
4、报名提供材料:报名表(现场领取并填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任职经历证明、专业经历证明、个人征信证明,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
符合报名条件者限报1个岗位。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它岗位,不得再次提供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潜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依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低于2:1的,是否保留岗位由潜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取消的岗位将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潜山经济开发区网及时公布,报考该岗位考生可于5月14日8:30—11:3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1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六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和写作等。
笔试科目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
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出现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若出现低于3:1或等额的特殊情况,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1、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仍不能区别,加试确定,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根据相关招聘岗位工作性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担。
(六)考察
潜山经济开发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潜山市人民政府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潜山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签约聘任
本次公开招聘雇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或源潭镇人民政府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任,首聘期为三年。潜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后编制管理问题,按照中共潜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受聘市经开区雇员编制管理的通知》(潜编〔2020〕24号)文件执行。
潜山经济开发区招聘雇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按照市直机关对应公务员年度总收入的2.5倍(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目标考核奖,不含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的车补、单项奖、专项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核定薪酬总额。同时,潜山市委市政府对潜山经济开发区和源潭刷业产业园关键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潜山经济开发区和源潭刷业产业园绩效工资总额挂钩。在核定薪酬总额内,潜山经济开发区和源潭刷业产业园制定薪酬分配办法,坚持以岗定薪、以绩定奖的原则,薪酬收入与岗位职责、绩效考核直接挂钩。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潜山市政府网、潜山经济开发区网、潜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潜山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雇员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6-8978016(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监督举报电话:0556-8978068(潜山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
附件:职位表.xlsx
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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