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璧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灵璧县建设工程消防审查中心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灵璧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5 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四)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五)新提任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西头“消防审查员选调办公室”(灵城迎宾大道与虞姬大道交汇处)。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工作单位、主管部门需在“工作单位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栏中明确是否同意报考;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选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5.报名确认: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相应职位选调计划数。取消报考职位、符合改报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根据通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载明的时间和地点为准。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1:2确定。总分100分,设置6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和比例1:2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对达不到比例的以实有人数为准,将设定70分面试最低分数线。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权重按60%、40%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上述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顺序取舍:面试分高者优先)
(四)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选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精神,考察对象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1次。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的选调人选,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结束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灵璧县建设工程消防审查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中共灵璧县委组织部、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与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7-6030680
监督举报电话:0557-6022158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021年灵璧县建设工程消防审查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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